首页
律师简介
房产案例
房产建筑
工程纠纷
招标投标
地产开发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房产建筑

房产案例房产建筑工程纠纷招标投标地产开发工程劳务建筑安全工程监理工程欠款房产合同建筑法规建筑施工工程审计律师案例法律文集
搜索律师文集
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13211652275
联系人:刘荣广
云南 昆明

工期索赔概述

添加时间:2014年7月27日   来源: 昆明房产与建筑工程律师     http://www.kmfchjzls.com/
工程施工中,常常会发生一些未能预见的干扰事件使施工不能顺利进行,使预定的施工不能顺利进行,使预定的施工计划受到干扰,造成工期延长,这样,对合同双方都会造成损失。施工单位提出工期索赔的目的通常有两个:
一是 免去或推卸自己对已产生的工期延长的合同责任,使自己不支付或尽可能不支付工期延长的罚款;二是 进行因工期延长而造成的费用损失的索赔。对已经产生的工期延长。建设单位一般采用两种解决办法:一是不采取加速措施,工程仍按原方案和计划实施,但将合同期顺延;二是指施工单位采取加速措施,以全部或部分弥补已经损失的工期。如果工期延缓责任不是由施工单位造成,而建设单位已认可施工单位工期索赔,则施工单位还可以提出因采取加速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索赔。 工期索赔一般采用分析法进行计算,其主要依据合同规定的总工期计划、进度计划,以及双方共同认可的对工期修改文件,调整计划和受干扰后实际工程进度记录。如施工日记、工程进度表等,施工单位应在每个月底以及在干扰事件发生时,分析对比上述资料,以发现工期拖延以及拖延原因,提出有说服力的索赔要求。




首页 | 律师简介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昆明房产与建筑工程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211652275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