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简介
房产案例
房产建筑
工程纠纷
招标投标
地产开发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房产建筑

房产案例房产建筑工程纠纷招标投标地产开发工程劳务建筑安全工程监理工程欠款房产合同建筑法规建筑施工工程审计律师案例法律文集
搜索律师文集
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13211652275
联系人:刘荣广
云南 昆明

房地产工程建设的前期准备流程

添加时间:2015年7月23日   来源: 昆明房产与建筑工程律师     http://www.kmfchjzls.com/
房地产工程建设实施前的准备工作的基本程序大致包括:(1)立项;(2)可行性研究;(3)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4)建设项目方案的分项审批;(4)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取得土地使用权;(6)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开发立项是房地产开发商投资构想付诸实施的第一步,在以后的每个开发环节,都需要在本阶段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项目而言,在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起草并向市计委报送项目建议书,取得批准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市计委审批获准后,项目即取得年度预备项目资格。 在房地产开发项目确立,取得《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等立项手续后,开发公司应着手进行项目的方案和规划申报工作,并进一步落实市政配套方案,签订相关协议。这些市政配套方案需获得相关部门的专项审批。根据国家和各地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或建设单位从事房地产开发或基本建设,必须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从规划部门获得建设用地许可证是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前置条件。在房地产建设工程开工前,还必须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认建设活动的合法地位。至此建设工程才能正式开工。



首页 | 律师简介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昆明房产与建筑工程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211652275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